DICA严查公司涉嫌洗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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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金凤凰讯】据缅甸投资与公司局(DICA)发布通知,在新公司成立后的两个月内,要提交以新公司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证明,存入金额应为在MYCO系统中提交的股份缴足资本。
根据缅甸公司法第97条相关规定,实际存入的银行账户必须与公司注册后两个月内提交的年度报告(Annual Return)一起提交。
通知称,此举是为了监督公司和董事以及参与者是否遵守法律,并支持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程序。除此之外,还需提交所列公司董事名单中每一个人的国民身份证复印件和住在表“A”地址里的警察局证明,以及根据1948年外国人注册和规则办理的各种证明。
此外,根据缅甸投资与公司局(DICA)的通知,还要提供公司设立在MYCO系统中列出的办公地址以及正在计划开设办公室的相关乡镇警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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