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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新规:没有进口许可证货物不得提早抵港

    【缅甸金凤凰讯】据商务部2月2日发布的通知,在未取得进口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向商务部报送提前进口的货物。商务部第(50/2020)号通知函规定,进口货物未获进口许可证前不得提早抵达港口。

此外,根据2022年4月5日发布的第(6/2022)号有关进出口管制的条例,如果核实货物在获得进口许可证或授权之前已抵达口岸,相关部门将根据《进出口法》采取行动。因此,商务部要求企业注意,切勿在未取得进口许可证的情况下进口货物,亦或向商务部进行无进口许可货物申报。

对于无视通告者和未按程序办理进口的报关货物,商务部将一律不予放宽。

除此之外,商务部贸易司还于2月1日宣布,边境运载出口货物的承运车辆必须提前在线申请货物承运许可证。

为做好豆类、玉米、芝麻和花生等农作物的边贸出口执法工作,贸易司要求出口车辆必须在取得承运许可证后才能运载拥有出口许可的货物。为了让商家更方便快捷地办理货物承运许可证,部门通过在线系统办理申请批准,凡是出口的货物都需要申请承运证。

据悉,车辆申请承运证时,首先要在缅甸Tradenet2.0系统中申请所承运货物的边境出口证。成功获取出口许可证后,需在https://vehicle.myanmartradenet.com/(车辆监控系统网站)填写出口车辆信息,申请信息一经审查人员核实,将签发包含二维码的货物承运许可证。对于不需要申请出口许可证的货物,承运车辆可直接申请承运证。

根据规定,运载出口货物的车辆必须向沿线货物检查站的值班人员出示二维码接受检查,无法出示二维接受检查的车辆需停留在相应检查站,直至线上申请承运许可证并收到二维码后方可离开。

因此,企业必须提前在线申请携带二维码的货物承运许可证。承运证申请系统以木姐、妙瓦底和清水河贸易路线作为试点,在2023年2月1日至10日的试运行期间不收取任何费用。该系统自2023年2月11日全面实施后,每辆车将收取5,000缅元的申请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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