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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委主席再谈大选 国防和安全委员会依宪可推动选举进程

【缅甸金凤凰讯】据悉,缅甸国家管理委员会(国管委)于5月19日上午在内比都举行的政府工作协调会议上,国管委主席、国家联邦政府总理敏昂莱大将围绕大选相关事宜发表讲话。他明确指出,依据2008年《宪法》规定,在国防和安全委员会作出决定后,便可以举行选举。

敏昂莱大将表示,国管委是基于2008年《宪法》承担起国家责任的,所以必须坚定地朝着人民所期望的多党制民主制度方向迈进。按照国管委最初设定的宗旨,举行选举是必要且重要的一步。若能在全国范围内顺利完成选举,那将是理想的结果。

回顾过往选举情况,敏昂莱大将提到,2010年、2015年和2020年这三次多党制民主大选,均未能百分之百顺利完成。即便在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时期,选举也是在诸多困难的情况下开展的。他强调,选举的举行必须做到合法、公正,并且要成为一次成功的选举。

敏昂莱大将此前在缅历泼水节后新年第一天的讲话中表示,缅甸将于12月举行选举,希望各方能够加强合作,确保选举顺利举行。

国管委此前也表示,大选将于2025年12月下旬及2026年初举行。目前,选举委员会正积极推进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竞选活动监管等各项工作,以确保大选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

此外,敏昂莱大将从法律层面进行了分析。他提到,从《宪法》第85条、第128条、第155条中关于议会的条款内容,以及相关法律的实施情况来看,成功举行选举并组建民选政府来管理国家事务,是对国家最为有利的举措。

在谈到国家政治责任承担时,敏昂莱大将指出,要明确区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在行政事务方面,从乡村社区到省邦层级,都已经进行了责任分配,政府也正在按照《宪法》中规定的联邦级政策开展施政工作。

同时,敏昂莱大将着重强调,各省邦、县区、镇区、社区和乡村等各级行政组织必须具备足够的能力。承担行政职责的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应当远离政党政治,不仅要具备足够的能力,还应掌握行政管理知识、拥有法律意识以及具备地区发展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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