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时刻 缅甸成为上合组织对话伙伴国
【缅甸金凤凰讯】本周,上海合作组织(下称“上合组织”)成员国领导人在撒马尔罕市举行元首理事会会议,缅甸也在本次会议上被同意成为上合组织新的对话伙伴国。
在9月16日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上合组织迎来新一轮扩员进程,会议签署关于伊朗加入上海合作组织义务的备忘录,启动接收白俄罗斯为成员国的程序,并批准埃及、沙特、卡塔尔、同意巴林、马尔代夫、阿联酋、科威特、缅甸为新的对话伙伴。
本次会议,上合组织成员国领导人签署并发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撒马尔罕宣言》。除迎来新一轮扩员进程,吸收伊朗、埃及、沙特、缅甸等上述多国外,会议还发表了关于维护国际粮食安全、国际能源安全、应对气候变化、维护供应链安全稳定多元化等多份声明和文件,批准成员国睦邻友好长期合作条约未来5年实施纲要等一系列决议。
上海合作组织,简称上合组织(SCO),成立于2001年6月15日,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在中国上海宣布成立的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
自2001年成立以来,上海合作组织经历了四轮准扩员和一轮正式扩员。本次会议前,成员国包括中国、俄罗斯、印度、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巴基斯坦;观察员国为伊朗(签署加入上海合作组织义务备忘录)、阿富汗、白俄罗斯(启动成为正式成员国程序)、蒙古国;对话伙伴国包括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柬埔寨、尼泊尔、土耳其、斯里兰卡、沙特阿拉伯、埃及、卡塔尔。
目前,上合组织成员国覆盖了全球42%的人口,2021年成员国经济总量约为23.3万亿美元,比成立之初扩大了13倍多,约占世界经济总量24.1%,占全球贸易额的30%左右;加上观察员和对话伙伴,则分别达到46%、28%和35%左右。
上合组织成立后,确立了以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在“上海精神”指引下,上合组织对内确立了大小国家一律平等原则,在相互尊重、睦邻友好、互利合作基础上构建平等伙伴关系;对外坚持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原则,全面发展与国际社会的友好互利合作。上合组织已成功探索出一条全新的“互信求安全、合作谋发展”正确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