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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委招安“人民防卫军”成员 携武器者可给予“巨额”奖励

【缅甸金凤凰讯】据悉,国管委向“人民防卫军”成员发出招安令,若返回法律框架内的“人民防卫军”成员,如果他们携带回武器或弹药的将获得奖金,奖励的金额根据武器类型最低200万至最高750万缅元不等。

接受招安的“人民防卫军”成员,如果他们带有武器/弹药返回的,有一把步枪(ရိုင်ဖယ်အုပ်စုဝင်သေနတ်)500缅元;一把手枪(ပစ္စတိုအုပ်စုဝင်သေနတ်)奖励200万缅元;一把霰弹枪(ပြောင်းချောသေနတ်)奖励300万缅元作为奖励。

同样,携带一支火箭弹接受招安的奖励750万缅元、一把手工制作的狙击枪奖励500万缅元、自制炸弹或手榴弹奖励300万缅元、除武器弹药以外的其他配件品如通话装置奖励20万缅元、可用于引爆炸弹的一架无人机奖励500万缅元。

如果接受招安者中有杀人犯、强奸、伤害他人等罪行的,将依法处理。招安令中写道,面对此类案件,国家政府将视犯罪规模大小,依法作出必要的缓和。

国管委在招安令中表示,是时候为国家建设而共同努力了,出于各种原因,包括“人民防卫军”在内的恐怖组织成员和非法组织的成员被邀请重新加入法律框架,以便他们能够参与国家建设中。

因此,想要重新进入法制框架的反抗组织成员,可以向当地就近的县、镇区行政管理局、军事基地和警察局进行联系和通报。此外,接受招安的“人民防卫军”成员将获得必要的支持与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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