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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事关海外劳工的收入和工作

        【缅甸金凤凰讯】劳工部8月底发布通令称,在国外务工的缅甸工人如未通过官方渠道将至少25%的工资转移给家属,在国外务工许可、OWIC证件的签发和护照续签将受到限制,并在必要时将采取行动。

根据通令,在国外务工者须将其工资的至少25%通过官方银行系统,或通过获得缅甸中央银行颁发的汇款业务许可证的业务,或通过与银行系统连接的国际汇款服务业务,每月一次将工资的25%或每3个月一次将3个月工资总额的25%必须转给其的家家属,或其在本国的银行账户。

在国外务工的缅甸工人如未按上述方式向家属汇款,一经查实,当局将除限期禁止出国务工、不给予签发海外工人身份证(OWIC)、不允许续签护照外,还采取必要的行动。

此外,为了使通过官方渠道向家属汇回的款项成为依法可显示收入来源的款项,在外国务工者须保留正式转移的证明文件,并将副本发送至对其负责赴国外务工的外汇就业服务机构。

同样,派遣工人的机构除协助工人将工资通过官方渠道快捷地汇给家属外将每月派遣工人的证明资料,作为月度报表向劳工部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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