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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标准受质疑:缅甸指冈比亚所依报告不符法院要求

【缅甸金凤凰讯】2026年1月16日,缅甸在荷兰海牙的联合国国际法院就冈比亚提起的诉讼案进行了首次口头辩论。本次听证会于1月12日至29日举行,缅甸代表团团长、总统办公室第二部联邦部长吴哥哥莱(U Ko Ko Hlaing;ဦးကိုကိုလှိုင်)在法庭上发表了开庭陈词。

在辩论中,缅甸首席律师克里斯托弗·斯塔克先生阐述了本案的起诉范围有限,并说明了“罗兴亚人”(缅甸官方称“宾格利”)和“卡拉尔人”这两个术语的起源和历史使用背景。他指出,若开邦北部的孟加拉穆斯林是从英国殖民时期开始从孟加拉地区迁移至缅甸的。

斯塔克先生进一步辩称,冈比亚作为主要依据的联合国实况调查团(FFM)报告及其收集的证人证言,不符合法院应考虑的证据标准。他还提及,缅甸独立调查机制(IIMM)在其运作期间仅提供了42份与本案相关的证人证言,而冈比亚仅引用了其中的12份。斯塔克先生表示,尽管缅甸不承认这两个机构,也不与之合作,但为反驳冈比亚的证据而引用了这些材料。

律师阿利娜·米隆教授就《灭绝种族罪公约》中关于意图的法律要求进行了辩论。她指出,冈比亚所依赖的法院以往判决、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前南问题国际法庭)的裁决及其提及的干预国家,实际上是对这些先例的选择性解释,不符合法院的实际推理和裁决。

律师斯特凡·塔尔蒙先生和基亚拉·科尔多内女士辩称,缅甸的行动属于反恐措施,而非种族灭绝行为。他们认为冈比亚忽视了法院的决策作用,并敦促法院不应仅凭实况调查团的一份结论就认定发生种族灭绝。

随后,律师莉·劳瑞(Leigh Lawrie)女士谈及“罗兴亚救世军”(ARSA)恐怖组织。她指出,“罗兴亚救世军”在2016年和2017年实施了有组织的恐怖袭击,缅甸的安全措施是对此的回应。她表示冈比亚淡化和掩盖了“罗兴亚救世军”的存在与作用,并强调了“罗兴亚救世军”在孟加拉国难民营内的恐吓与控制行为,以及据称该组织对卡马昂塞克村数百名印度教徒进行大规模杀戮的证据,敦促法庭充分考虑这些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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