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局批准成立3015个劳工组织和28个雇主组织
1683109143182
|
来源:缅甸金凤凰中文报
【缅甸金凤凰讯】国管委主席敏昂莱大将5月1日向国际劳工节纪念活动发送的贺词中表示,当局依照2011年《劳工组织法》批准成立3015个劳工组织和28个雇主组织,并正在与这些组织进行合作。
敏昂莱大将在贺词中表示,缅甸正在履行国际劳工组织(ILO)关于自由组建和组织协会团体权利的第87条规定,以保障劳工的权益、保障工作场所安全、改善雇主与劳工之间的关系,使劳工能够有序、自由地成立劳工组织,享受卫生、社会保障和其他福利。
敏昂莱大将表示,组建仲裁委员会、仲裁小组和调解小组是为了协调雇主和劳工之间的关系,减少纠纷,促进工作互信,加强合作,生产更多更好的产品,取得良好的职业成绩。通过政府、雇主、劳工积极合作,使工厂持续运转,创造大量就业机会,推动国家经济发展。
此外,为确保国外务工的缅甸移民工根据各自国家的法律获得其权利,当局在缅甸工人较多的泰国、马来西亚和韩国委任劳工事务外交官。在其他国家的缅甸大使馆也会为当地缅甸工人提供必要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