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综合

稍不注意就死一大片养殖户必看这个避坑指南




【缅甸金凤凰讯】为防范非洲猪瘟疫情扩散,保障养猪业健康发展,缅甸农业、畜牧与灌溉部下属畜牧与治疗局近日发布防控通告,明确防控要求、细化防范措施,引导养猪从业者及公众科学防疫。

通告明确,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猪类高度接触性传染病,传播快、致死率高,可感染家猪和野猪,但不属人畜共患病,不会传染人类。此次通告核心目的是指导养猪从业者提前落实防控举措,降低疫情发生风险。

针对养猪场防控,畜牧与治疗局提出以下养殖建议:

  • 严格落实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健全养殖防疫管理制度;

  • 定期对猪舍内外全面消毒,及时清除养殖废弃物,消除病毒传播隐患;

  • 严禁用餐馆、家庭剩饭剩菜(餐厨废弃物)喂猪;

  • 严禁借用、使用其他养殖场的设备物品,避免交叉感染;

  • 严格管控养殖场人员进出,落实消毒、登记制度,严防外部病毒带入。

  • 同时,部门给出针对性养殖建议,助力科学防控:

  • 实行同年龄猪只分群饲养,优化养殖密度;

  • 合理调控猪舍温湿度,保障通风畅通,增强猪只自身抵抗力;

  • 仅从确认无疫病的正规养殖场采购猪只;

  • 新购入猪只需单独隔离观察,确认无异常后再与原有猪群合群饲养。

  • 对公众的防控建议如下:

  • 严禁进口、销售、食用国外非法猪只及猪肉制品(含新鲜、冷冻猪肉、火腿、香肠等),严防境外疫情传入;

  • 家养猪实行圈养,严禁散养,避免与野猪接触(野猪是病毒易感群体和重要传播载体)。

  • 通告强调,发现野猪或家养猪异常、突然死亡,需第一时间向就近地方行政机构、畜牧与治疗局或缅甸畜牧业协会报告,不得隐瞒、迟报、漏报;公众及养猪从业者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防疫工作,遵守防控规定,共同守护养猪业安全。




    分享到: